河南安阳:违规养狗 维权不成反遭毒打
近月来,河南安阳殷都区的安钢高层小区B区的顶层21楼的业主李女士(化名)十分无奈,因为长期有人在顶层种花养狗,给自己带来了许多困扰,但这些问题经过多次反映始终没有得到确切的解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顶层养狗导致排泄物损毁楼体,狗主人李女士屡教不改
2021年6月,因疫情封闭的李女士带着孩子到楼顶散心,却发现楼顶一片狼藉,下水管底部长满了杂草,管体铁锈斑斑,地面上多处犬类排泄物。杂草的根系已经对下水管和地砖造成了严重损害,李女士将杂草清除,下水管与地面产生了明显的缝隙,对屋顶的防漏功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女士与养犬人——20层的业主袁女士(化名)沟通,但袁女士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联合本楼的其他养犬人——21层的郭女士(化名)、6层的郭女士(化名)在顶楼嗑瓜子、聊天、遛狗,李女士发现后去协商,但没有任何效果,之后袁女士还利用群主的权利将李女士踢出1号楼业主微信群!
李女士十分气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自己只是维护合法权益,为何要受到他人如此恶毒的辱骂?
据李女士描述,袁女士坚持在楼顶遛狗的原因是楼顶较为干净,不会让狗身上染上脏污,难道袁女士仅仅为了自己的方便就要置整栋楼的安全于不顾吗?
此后李女士开始寻求群体的帮助,首先向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却直言这件事管不了,只能将楼顶的杂草清除,随后在楼梯门口贴了一张不准在顶楼养狗的通知,然而这张通知当天晚上就被人撕掉了。李女士再次找到物业进行调解,物业却将责任推脱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调解一次后表示事情不好处理,你去找王主任吧(化名)。李女士身心俱疲,但为了维护权益只得打起精神打听王主任的联系方式,王主任得知后满口答应调解。
李女士终于看到了希望,满心期待地等着调解结果,然而让人失望的是,这次调解也没有了音讯,等李女士催促王主任时,王主任顾左右而言他,丝毫没有最开始的义愤填膺。李女士将自己维权的波折历程发在了小区群中,希望得到他人的帮助,然而等来的却不是解决方案,而是袁女士再一次利用群主的权限将自己踢出业主群。
李女士寻求社区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委婉地表示,自己没有执法权,只能尽力调解,可是调解的最终结果也是社区工作人员说:“我们最多只能将你重新拉进群里”。
2021年11月,李女士偶然发现楼顶仍有犬类排泄物,于是拨打了市长热线,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安排社区、物业、业委会前来解决事情,经过多方协商,业委会写了业主公约,注明业主不得去楼顶遛狗,王主任明确表示会劝告楼内养狗人不再去顶楼遛狗。
随后李女士又多次在楼顶发现犬类排泄物并拍摄视频发到微信群中,表明要报警处理。邻居郭女士怕承担责任,急忙找李女士协商,然而袁女士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埋怨李女士没事找事,侵犯了大家遛狗的权利,随后李女士竟然再次被踢出微信群!
腊月三十,李女士拨打市长热线,正月初八,社区打来电话说要调解李女士反映的顶层种花、养狗问题,但在实际调解过程中却十分偏袒袁女士,并且避重就轻、态度恶劣,只谈到了种花的问题,对养狗的问题只字不提。李女士提出回到微信群中却被拒绝,甚至口出狂言让李女士自己建微信群,不要总是找别人的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事情没有解决就又出状况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一次打破李女士的希望,3月2日,李女士看天气不错,就把被子抱到了楼顶上晒,结果不一会儿就起风了,李女士怕把被子吹跑,就上去准备把被子抱下来,上楼的过程中,发现袁女士和另一位女性从楼上下来,李女士这才发现,花盆又被摆了一大片了,李女士当时想,物业不是已经明确规定不许再在楼顶养花遛狗了吗?李女士准备拍一些视频再去拨打市长热线反馈这个事情,在拍的过程中,郭女士提着水壶来浇花,看到李女士在拍视频,然后郭女士就低声辱骂李女士“拍你妈啊拍?”。
李女士没有理会郭女士的辱骂,然后郭女士看到李女士还在举着手机拍照,就从地上捡了一块破碎的瓷砖朝李女士扔过来,李女士连忙举起胳膊挡了一下。事后李女士后怕地说:“如果我当时没有拿胳膊挡,可能就直接砸到我的头上了。”
可是袁女士并没有善罢甘休,跑过来一把薅住李女士的头发,揪着李女士的头发殴打她,嘴里还念念有词:“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忍了你好久了”,李女士没有办法动,只好尽量调整手机的角度,期盼能把这一幕拍下来,袁女士拽着李女士的头发把她摁到了地上,在李女士报警后,袁女士匆匆跑回了家里躲了起来。
李女士当时则忍着疼痛继续在楼顶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到达之后,询问袁女士去了哪里,李女士说她回家了,警察便来到袁女士家门口,刚开始袁女士还在装傻充愣,在李女士说我都把视频拍下来了以后袁女士才承认,并辱骂威胁李女士“就你这样的,以后还会有人打你。”
警察说要去派出所做笔录,李女士在做笔录的过程中,胸闷心慌,说不出来话,在警察给李女士拿了速效救心丸以后,李女士的症状才稍稍好一些,之后袁女士的丈夫到达派出所,警察让李女士给袁女士的丈夫出示伤口,在李女士出示伤口以后,袁李女士的丈夫还讽刺的说:“哟!给你买个创可贴吧!”
之后警察去吃饭,让李女士稍坐一会儿,李女士当时头晕心慌得受不了,要去医院。李女士推着电动车到急诊室,在李女士说明症状以后医生急忙给她输氧检查,并让李女士在舌下含了一片药,检查的过程中,李女士听到医生说:“呀!血压一百九,心脏病啊!”
然后医生开住院单建议入院治疗,李女士只好跟警察说等输完液以后再补充笔录,可是眼看着天都黑了还没输完,警察跟李女士通过电话了解完情况以后来到医院让李女士在笔录上签字。
李女士称:“自己就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并且还这么无耻的女的当着110警察的面还装傻充愣,被拆穿以后还威胁。”在袁女士殴打李女士的前一天,李女士听到楼顶有狗叫声,她出去查看,看到袁女士的丈夫在往楼顶搬花,李女士当时还很疑惑,询问道:“不是不让养花了吗?”袁女士的丈夫还说:“哪个龟孙说的不让养?”但当时李女士并未回应。
在李女士住院期间,袁女士一家也并未道歉,也没有支付医药费,想到这里李女士就很心寒,自己因为这件事情身体都气出了毛病,连一个新年都没有过好,乖巧的女儿还问:“妈妈你为什么都不给我做好吃的了?”李女士也只能含泪回答女儿:“妈妈没有心情。”
自己维权这么久,刚开始的时候去找物业,物业说管不了,后来去找社区,社区也说管不了,苦寻无果后只能在业主群里倾诉,却还被身为群主的袁女士给踢了出来,还听说袁女士跟物业造谣称她是神经病。
如今李女士还是浑身酸疼,一身淤青,甚至连脖子都不能有大动作,自己做了法医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如今派出所那边也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李女士身为一个普通市民,仅仅为了劝告他人不在顶楼种花养狗就受到如此大的阻碍,前后数十次向有关社区、物业、业委会反映问题,得到的却是一次次被踢出微信群的结果,甚至被辱骂殴打,难道老百姓反映问题就这么难吗?他们作为小区居民的服务者,却没有真正为居民解决问题,在居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作壁上观,丝毫不考虑权益受损者的心情。
明明之前同意了不在顶楼养狗却又公然毁约,甚至遭受到了狗主人的殴打辱骂,诽谤讽刺。3月2日被殴打后李女士头疼、浑身也疼痛难忍,于当天警察询问笔录后住院了,医生诊断为1、-脑损伤:脑震荡2、肩部皮肤擦伤,3、全身软组织损伤,4、颈椎间盘突出症,且经常间歇性的头疼,脸部也出现浮肿,浑身没有力气,脚一走路就疼,也吃不了饭。而且李女士从来没有跟孩子分开过一天,却因为这个事情,被迫和只有8岁的孩子分开,还得拜托亲戚照顾孩子,孩子经常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李女士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孩子。
3月7日上午,社区主任和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医院了解情况,社区工作人员问李女士有什么想法?李女士说袁女士从换过物业公司之后,违规养花养狗达十几年,损坏自己的房顶不说,还经常性地以自己是业主代表,将李女士踢出业主群,导致李女士无法获知群内信息和反映问题,希望袁女士对于自己违规养花养狗和辱骂打人的事情能够公开道歉,赔偿自己的损失,并问社区袁女士养了3条狗是否办理养狗证,社区也未给予正面回复。
3月8日晚,业委会张丽和5号楼楼长李师傅,也来医院了解当时发生的情况,并表示乐意调解矛盾,希望能解决李女士的问题,李女士就又把发生的情况说了一遍,但当时就有点头疼且感觉恶心,忍着疼痛李女士说袁女士夫妻二人为何这么胆大妄为,在我家楼顶养花遛狗十几年这么欺负人,袁女士的爱人身为劳模、党员干部,至今未认识到自己在楼顶养花遛狗的行为不妥吗?我如果不反映这个情况,准备就这么一直继续下去吗?张丽说袁女士挺有诚意的,李女士说既然这么有诚意为什么没有给我道歉,也没有支付医疗费用,这是她打人本就该承担的,张丽说她回去问问他们商量一下。张丽又问李女士有什么要求?李女士说1、袁女士不要在楼顶养花遛狗,损坏屋顶,并赔偿损坏的损失,2、希望能撤销他的业主代表,不让他当群主,找真正为群众办事的人来担当,3、赔偿辱骂殴打我的所有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孩子因为我住院,需要找其他人照顾孩子的学习生活的费用。
3月12日晚,袁女士的爱人、业委会张丽和5号楼楼长李师傅来到医院,但袁女士的爱人不但没有诚意道歉,认识到其爱人辱骂打人的错误,反倒说袁女士并没有使劲打人啊,李女士的姐姐当时很气愤说人都已经躺在医院了,还说没有使劲打人?当时提出让他们如果真的有诚意,应该支付医药费,李女士却说你先休息吧,回头好了一块说,至此没有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业委会张丽和5号楼楼长也只是说好好休息就走了。第二天李女士打电话给业委会张丽提出让袁女士缴纳医药费,医院又在催了,之前自己已经付了将近1万元,业委会张丽却说,袁女士说你要同意和解,他们就给你垫付医药费,但你得保证你不再追究责任了,李女士非常气愤的说,打了人不但没有诚意道歉,不给缴纳医药费还来威胁我,让我先给你一个保证,这是不是弄反了,这是来解决问题的吗?3月14号我给5号楼楼长李师傅打电话,让他把李女士拿的东西拿走,我很气愤的是这最基本的4点是袁女士本来就应该做的,现在反倒变成了他们在提条件。5号楼楼长却说,我来给你们调解一下吧,别人都不提意见你看就你提意见,李女士说我的房顶受损,我提意见不是很正常吗?按说他作为劳模、又是党员干部,应该有很高的觉悟,他却心安理得地在别人家的房顶上养花、遛狗,导致房顶受损,不但不觉得做错了,反倒辱骂殴打我,还跟我提交换条件才给支付医药费,难道我不反映问题,问题就不存在了吗?李女士说我反映了这么多次,社区、业委会、包括袁女士本人不但没有认识到错误,反倒怪我反映问题,这是什么逻辑呢?而你们作为调解人只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却并没有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所以才导致袁女士有这么胆大妄为,并辱骂殴打我,物业在有业主反映问题的时候为什么不制止他的违规养花、遛狗的行为,为什么不制止他随意踢业主出群的行为呢?社区工作人员在我打市长热线的时候,为什么任由事情发生,而不给出任何解决方案呢?放纵包庇袁女士的行为是否有责任?到底是说了他的这个行为他不听,还是社区压根不管任由他这么欺负一个百姓呢?
李女士希望袁女士夫妇能够尽早认清自己的错误,立刻停止违反物业条例的行为,楼顶养花遛狗不仅对顶层住户造成了漏水的隐患,更易对楼体造成风险,届时导致的危害将不可预估。并赔偿已经造成的损失和我住院的费用、误工费、孩子在李女士住院期间托人照顾相关的学习、生活费用,并追究袁女士的刑事责任。从一个普通的养狗养花事件,为什么发展到现在却变成了辱骂殴打邻居?这件事足以反映了社区、业委会的不作为,袁女士的爱人作为劳模、党员干部的不称职,百姓怎么能够安心地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督,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真正的做到让百姓安居乐业,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